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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 点击数:47754 更新时间:2018/4/18 18: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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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团省委决定开展2018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力在基层”活动),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文件统一部署,将思想引领贯穿活动全过程。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的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二、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018年两赛季重点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文件精神,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四进四信”等主题,聚焦思想引领,结合创新创业、科技学术、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树立“点亮自己、照亮他人”的灯塔精神。

三、组织方式

“活力在基层”活动分两个赛季开展,其中4月至6月为第一赛季,结合广东大中专学生科技学术节开展;9月至11月为第二赛季,结合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开展。每赛季活动分为方案申报、组织实施、校内评选、省级评优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方案申报(4月上旬、9月上旬)。各基层团支部负责人登陆“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依照网站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资料、制定并提交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4-5月、9-10月)。各参赛基层团支部根据所提交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团日活动,并在“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上及时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具体资料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1、上传详细、全面的文字资料,能清楚反映活动的形式、内容、对象、人数及成效等。

2、上传优质图片,3-5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图片。

3、提供微视频链接,视频录制方式不限,视频上传平台不限,应包括以下要求:一段30秒左右能反映青年团员心声的视频;一段1分钟左右展示活动亮点及团支部风采的视频。视频中均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4、动员参赛团支部全体团员关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要求他们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格式:#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内容。各团支部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上传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本年度团日活动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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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

(三)校内评选(5月下旬、10月下旬)。各高校可依托“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开展校、院(系)两级主题团日竞赛,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构建本校的项目立项及评比考核机制,重点考察组织内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成果、影响力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各高校团委根据本校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分别于5月31日、10月31日前各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学生人数2万以上的选取20个优秀项目,学生人数1万以上2万以下的选取15个优秀项目,学生人数1万以内的选取10个优秀项目,含不少于5个“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活动项目),通过“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平台上报推荐。

(四)省级评优(6月、11月)。团省委2018年将打造“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十百千万计划”,即每个赛季发动高校基层团支部开展超过10000个项目,选出1000个入围项目,从入围项目中评选出数百个优秀项目和10个最佳项目,另设10个最具创意项目、10个最具人气项目。省级评优环节将引入专业评审与网络投票等环节。入围的团支部均可获得省级证书奖励,优秀项目、最具创意项目、最具人气项目等可获得奖金及证书奖励,其中获得优秀项目奖励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群团改革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团委在“活力在基层”活动中的组织发动、宣传推广、资源投入等情况将纳入团省委学校战线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参赛和获奖情况也将与国家级、省级“五四”系列评优挂钩。各高校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团省委的联系对接。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高校团委要严格遵照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水平,及时将“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支部和广大团干部,认真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力。各高校可参照省级评优模式,开展校、院(系)两级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活力在基层”省、校、院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打造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效应。

(三)眼睛向下,资源下移。各高校团委要结合本校中心工作,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基层团支部实施“活力在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加大资助力度,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到基层团支部建设中去。为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校级每赛季评选出不少于50个优秀方案,并给予每个优秀方案不少于200元的经费支持。各基层团支部参加活动的情况应与校内团学表彰和评优工作挂钩。

(四)分层分类,科学指导。各高校团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方针,根据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年级开展不同主题和任务的团日活动指导。针对低年级基层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应围绕校园适应、心理辅导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设立主题;对于中高年级基层团支部,应围绕专业学习、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设立主题;对于应届毕业班基层团支部,应围绕就业创业、考公考研、出国升学等方面设立主题;对于研究生基层团支部,应围绕理想信念、时政民生以及学术研究等方面设立主题。进一步探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指导机制。

(五)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榜样作用,加强典型选树,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校内广播台、电视台、校刊校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浓郁氛围。

 

附件: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

 

联系人:蔡立、徐华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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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学校部 

2018年4月18日